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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7宜昌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发表于2017-12-08
标签:公积金 购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如果您近期有提取公积金的打算,务必仔细看完全文!宜昌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1、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2、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期房、商品房现房、二手房、单位集资房、房改房);

3、偿还公积金购房贷款;

4、偿还商业购房贷款;

5、租住住房。


基本材料

1、提取职工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需加盖印章)。无单位且已办理托管手续的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

2、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


租住房屋,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职工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需加盖印章)。无单位且已办理托管手续的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职工为单身的,本人现场面签单身声明)。

3、提取职工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由本中心通过房管系统查询家庭房屋信息)。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职工各自的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职工凭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章。

另: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因特殊原因单位无法审核盖章的,可由中心进行核实加盖业务公章。己进入中心托管户的职工,由中心进行核实,不需填写《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步骤二

提交材料:职工持《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三

银行放款:中心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中。


全额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6、调动工作转移公积金的(须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转入新工作单位为其开设的公积金账户内的)

7、进入中心托管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居民,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部分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期房、商品房现房、二手房、单位集资房、房改房):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出支付所购住房的总价款(总价款中应减去购房贷款部分)。

2、偿还公积金购房贷款:所有提取人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100元

3、租住住房提取: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12000元。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

到账时间:3个工作日内

发表于20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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