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宜昌市民今起可申请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下月配售

发表于2013-03-29

配租对象必须同时符合四项条件

昨日,记者从宜昌市房管局获悉,城区2013年廉租房配租工作已启动,市民今日起即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所辖街道办事处领取、填写《宜昌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办理申请廉租房的相关手续。

发表于2013-03-29

对于原已享受政策性住房待遇,因离婚而成为无房户的、退租公有住房不满两年的、原自有产权住房被拆迁的、自有产权住房上市出售的四类家庭均不实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据了解,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时间截至4月12日。4月13日至4月21日,各区政府将组织对申请家庭评分,并将评分情况进行公示,对有异议的进行核实。4月22日至4月30日,各区将确定配租对象名单及申请资料送至市房管局。最后,由房管局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审核情况向社会公示。

对于审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房管局将按照分房原则,分组摇号配租。

发表于2013-03-29

2007年申请经适房未中签家庭

迎来今年配售新机会

2007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初审合格但未中签的家庭需要注意了。4月1日起,这类家庭只要提供相关资料复审,合格后便可参与2013年经济适用住房配售。这一消息是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了解到的。

发表于2013-03-29

此次是2007年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的最后一次摇号。只要复审合格,且本人愿意购买的,均可以实现购房愿望。

发表于2013-03-29

满足条件的家庭,只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到市房产管理局一楼大厅领取《宜昌市城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查表》,并按照要求填报后于4月15日前交市住房保障室即可。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