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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宜昌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提标扩面

发表于2012-07-26



    8月1日起,宜昌城区将调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标准,家庭收入准入条件由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调整为700元以下。由此,我市今年将新增1000户低收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

  记者了解到,我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调整后,主要面向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家庭:具有本市城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700元以下,无房户或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由户主或由户主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到居住地所在街办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宜昌市城区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并填写盖章,随后报送至所在街办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合格并公示后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目前,我市廉租房主要通过从公有住房中安排,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建设、收购、租赁住房,社会捐赠住房,以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渠道筹集。截至6月,我市已实现廉租房实物配租近1000套,尚有在建廉租房2000套。


发表于2012-09-10
发表于201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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