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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运河佳苑物业乱收费,物价局已核实

发表于2014-04-18
我是小区业主,已购买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升降平移式)。运河佳苑业主临时管理规约里第三章关于服务费用及相关物业权属的约定第八条里明确写道:车位:30/月/车位;车库:30/月/车位。我们于2013年3月交车位,升降平移的车库收费为70/月/车位,请问这个收费是合理,有同有相关的物价规定。 另:家中装暖气片,宜昌市燃气公司要求收费570元更换4方的燃气表,请问收费是否合理。谢谢!
首先,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宜昌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城区普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通知》(宜价服[2013]54号)的规定,对业主购买车位的物业公司可收取服务费,服务费最高不超过50元/辆.月的标准与业主协商确定。物业公司向您收取了70元/辆月的服务已超过政策规定,请您持收费票据及证明材料到市物价局协助调查处理,联系电话6851890。
另外,对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公司更换G4燃气表收取的570元/户的费用,宜昌市物价局已下发文件明确,属于合理收费。
物业收我们升降平移车位70每月物业费,属于违规,最高不能超过50每月
发表于2014-04-18

都买了车位了还要收费啊。。真是无孔不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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